2020-02-26 廣州接點
內容轉自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一 關于上云上平臺工作 (一)適當延長兌現時間。 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服務券(下稱“服務券”)兌現時間推遲一個月,即2020年4月20日17時前完成兌現申請。相關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應于3月20日前完成系統數據接口改造并接受監測。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于4月底前報送抽查計劃,5月底前完成項目抽查。各工業企業服務券兌現指引可登錄“廣東省工業互聯網應用服務平臺”(網址:http://syspt.aiigd.cn/)首頁“使用指南”欄目中查看。 (二)開展服務券隨機抽查。 本次服務券抽查工作由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并自行組織專家實施,并將抽查計劃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制定抽查標準、監督各地抽查過程,并統一組織開展專家培訓工作。各地市抽查安排應提前4個工作日通知到被抽查工業企業,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各地市領取服務券總數量的20%,且覆蓋每一家服務商。專家以從事過該領域項目實踐的一線專家為主,確保其具備評審該領域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背景,不盲目對專家職稱做硬性要求,可以跨地域調配專家參與本地抽查工作。相關工作經費根據要求予以計提,計提工作經費一并納入資金支出進度和績效管理考核。 (三)加快資金計劃下達。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要進一步簡化服務券兌現手續,使用在線抽查、視頻抽查等方式優化抽查流程,務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下達資金到工業企業。 (四)優先保障疫情防控重點企業。 為進一步保障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供應,本次服務券將優先安排兌現涉及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相關醫療設備等生產企業,尤其是對納入省、市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及配套的工業企業。同時,對于申請工業互聯網產業集群試點服務券和粵東西北定向服務券的工業企業應予以優先兌現。 二 關于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工作 (一)加快標桿示范資金計劃下達。 依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0年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工〔2019〕167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提請下達2020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方向)任務清單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0〕3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0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明確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工作經費計提比例和額度的通知》(粵工信財審函〔2019〕768號)等要求,結合前期已入庫項目情況,加快謀劃2020年支持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分配計劃,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視情況予以優先支持。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提前開展相關項目計劃前置審核和公示等工作,在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后一周內完成2020年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計劃下達工作,并配合財政部門在一周內完成資金撥付至企業的手續,確保財政資金盡快落地見效,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 (二)加強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 要進一步加快推進2018年以來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建設和項目驗收工作。已完工項目應結合企業復工實際情況,科學有序推進項目驗收工作;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完成建設和驗收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向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延期或變更申請,相關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做好項目建設情況的跟蹤核實,積極協調企業解決項目建設存在問題,做好相關批復和過程管理資料存檔,落實好項目驗收和績效管理等相關工作。我廳將于近期對相關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