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8 廣州接點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搶抓“雙區”建設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重大機遇,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把握生態文明建設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關鍵時期,從供給和需求兩端同時發力,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省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二)基本原則。
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堅持系統觀念,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碳達峰、碳中和統籌考慮、綜合施策,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理念和模式貫徹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環節,綜合考慮保障經濟高質量增長和能源供應安全,重點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大力發展綠色產業。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來謀劃經濟社會發展,推動降低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珠三角地區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率先實現高質量發展;沿海經濟帶充分發揮自然稟賦優勢,加快形成新的綠色發展增長極;北部生態發展區重點發展綠色產業,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廣東樣本。
深化改革,創新驅動。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重大機遇,加快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強化法規規章支撐,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流通、消費體系,完善價格、財稅、金融、市場化交易等綠色發展法規政策體系,持續增強綠色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市場導向,多方參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市場化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構建政府、市場、企業、公眾等多方參與的綠色發展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更加優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傳統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進展,綠色產業持續發展壯大,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穩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續減少,資源循環利用水平不斷提高,綠色低碳技術體系逐步完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明顯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廣東基本建成,率先建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
二、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
(四)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大力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鞏固提升戰略性支柱產業,前瞻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謀劃一批未來產業。構建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制造體系,培育一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加快實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行業綠色化改造。支持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大型工業裝備等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加快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因地制宜推動大宗固體廢棄物多產業、多品種協同利用。加強工業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和風險防控能力建設。落實國家“散亂污”企業認定辦法,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建立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制度。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五)加快農業綠色發展。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實施糧經飼統籌、種養加結合、農林牧漁融合發展,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全面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處理系統。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增加優質農產品、地方特色農產品供給,暢通銷售渠道。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高效利用農業資源,統籌推廣農業節水、節地、節能技術。發展林業循環經濟,培育林業龍頭企業,建設林草中藥材、油茶、竹等具有廣東特色的林業產業發展基地,積極創建國家現代林業產業示范園區,實施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工程。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大力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和養殖密度,完善相關水域禁漁管理制度。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推動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引領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六)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促進商貿企業綠色升級,培育壯大一批現代商貿流通領軍企業。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做好大中型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科學布局、綠色建設和改造,建立綠色運營維護體系。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支持制定行業相關綠色標準,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優化生活性服務業綠色供給,推動汽修、裝修裝飾等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倡導酒店、餐飲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七)發展壯大綠色產業。積極推進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推動形成開放、協同、高效的創新生態系統。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做大做強綠色環保領域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干企業,扶持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健全效益分享型機制,創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行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按照國家部署,進一步放開石油、化工、天然氣等領域節能環保競爭性業務,鼓勵和支持公共機構推行綜合能源管理服務,開展公共機構節能降碳改造試點。
(八)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推動新建產業園區科學編制開發建設規劃,合理布局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實施產業鏈招商,實現園區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綠色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推動園區內不同行業企業以物質流、能量流為媒介進行鏈接共生,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深入推進工業、農業、服務業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九)構建綠色供應鏈。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屬、電子電器、汽車等行業為重點,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示范,加快構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綜合利用的綠色產業鏈。完善綠色供應鏈標準。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帶動行業上下游中小企業綠色轉型升級。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
三、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
(十)打造綠色物流。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加大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電子化水平。推廣江海直達、滾裝運輸、甩掛運輸、共同配送、馱背運輸,實施物流樞紐、城市貨運和快遞配送體系建設工程。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公共服務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支持推廣新能源動力船舶,推進內河航運船舶電氣化替代。加強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管理,支持機場開展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備建設和應用。加快國家物流樞紐和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推動在農村地區發展田頭冷庫、冷鏈保鮮設施。鼓勵發展智慧倉儲、智慧運輸,大力推廣“帶托運輸”模式,建立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制度。
(十一)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回收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建立再生資源區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積極推進“互聯網+回收”模式,推廣智能回收終端。完善廢舊家電、電子產品回收處理體系,開展回收處理試點示范,推廣典型回收模式和經驗做法。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拓寬建筑垃圾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渠道,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完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體系,促進廢舊動力電池資源化、規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快推進可循環快遞包裝應用,鼓勵企業研發生產可循環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綠色包裝材料,促進快遞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循環使用。
(十二)加快發展綠色貿易。積極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提升綠色產業體系和綠色供給體系對國際國內需求的適配度,推動內需與外需、進口與出口、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調發展。促進貿易新業態擴容提質,發展壯大數字貿易,實施數字貿易工程,支持企業提升貿易數字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導企業參與綠色生產、采購、消費等綠色供應鏈國際合作,從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出口,積極應對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深化綠色“一帶一路”合作,拓寬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合作,帶動先進環保技術、裝備、產能走出去。
四、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
(十三)提升綠色消費水平。引導企業推行綠色經營理念,提升綠色產品和綠色服務供給能力。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逐步將綠色采購制度擴展至國有企業。探索建立碳標簽制度,完善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推動電商平臺樹立綠色經營理念,積極銷售綠色產品。支持廣州、深圳等城市創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激勵各類市場主體挖掘調峰資源,探索靈活多樣的市場化需求響應交易模式。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依法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十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厲行節約,鼓勵按需合理點餐、適量取餐、節約用餐,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嚴控商品過度包裝,引導生產企業規范商品包裝設計。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整治環境臟亂差,打造宜居生活環境。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費等綠色行為的激勵制度,鼓勵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綠色低碳出行,推動全社會低碳行動。鼓勵消費者旅行自帶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環保購物袋,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十五)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推行用能預算管理。規模化開發利用海上風電,打造粵東粵西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氫能,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發電、陸上風電、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節電源建設和技術研發推廣,提升電網匯集、外送能力和新能源消納水平。合理發展天然氣發電,完善天然氣管網體系,加強接收及儲氣能力建設,加快天然氣管道建設。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發揮煤電調峰和托底保障作用。積極引入省外綠色低碳能源。加快智慧能源系統建設。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和能源輸送網絡,構建多元安全的現代能源保障體系。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智能升級,持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有序推動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應,推動農村發展“農光互補”和生物質能綜合利用。推進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試驗示范和產業化應用。
(十六)推動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推動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提升建設運營水平和處理效能。加快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鼓勵沿海地區高耗水行業和工業園區開展海水淡化利用。推進完善匹配的分類運輸體系建設,有效銜接前端分類收集及末端分類處理,高標準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做好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提高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和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大力推動“無廢城市”和“無廢試驗區”建設。
(十七)構建綠色低碳高效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綜合運用BIM技術、“互聯網+”、5G技術,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綠色空港。完善綜合交通設施配套,加快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打通鐵路運輸“最后一公里”。加強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自動駕駛、車路協同等智慧交通技術發展,建立以信息技術高度集成、信息資源綜合運用為主的智慧交通發展新模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一票式”聯程客運建設。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打造自主可控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和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集群。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光、儲、充、換相結合的新型充換電場站試點示范,形成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加快LNG動力船舶應用及內河LNG加注站布局建設,打造內河船舶LNG應用示范工程。積極推廣交通領域的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及產品,加大交通工程建設中廢舊材料綜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力度,推動新建公路橋梁、隧道等結構物構件施工機械化及預制裝配化。
(十八)建設美麗低碳宜居城鄉。織密城市綠地網絡,建設綠色宜居城市。加快推進“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發展。結合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節水改造。高質量推進萬里碧道建設,開展“美麗城市”建設試點,深入推進美麗小城鎮建設。加快建設美麗鄉村,實施“五美”專項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和污水治理。鼓勵農民自建住宅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動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
(十九)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落實生態保護、基本農田、城鎮開發等空間管控邊界,強化城鎮開發邊界對開發建設行為的剛性約束作用。強化主體功能管控,相關空間性規劃要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統籌城市發展和安全,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和要素配置,合理確定開發強度。優先保障生態空間,因地制宜安排農業空間,統籌協調城鎮空間。建立健全覆蓋全省域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強化“三線一單”剛性約束,將其作為規劃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以及重大項目選址的重要依據。
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二十)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實施綠色技術創新攻關行動,在清潔能源、污染防治與修復、新能源汽車等重點領域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推動綠色建筑技術與裝配式、智能技術深度融合發展,開展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研發。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基地平臺建設,依托骨干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綠色技術領域培育建設一批省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推動建設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強化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市場導向明確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
(二十一)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措施,支持首臺(套)綠色技術創新裝備示范應用。積極發揮省創新創業基金作用,遴選一批重點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支持轉化應用,引導各類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地方創投基金等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勵政策,建立省財政資助的應用類科技創新項目成果限時轉化機制。探索建立綠色技術庫,加快先進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綠色技術銀行和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
七、完善法規政策體系
(二十二)建立健全法規規章制度。推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強化清潔生產、嚴格污染治理、促進綠色設計、推動綠色產業發展、擴大綠色消費、實行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法規規章制度的制修訂工作,加強法規規章制度間的銜接。強化執法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辦案協調、風險防控制度。
(二十三)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健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完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健全懲罰性電價和差別電價機制。持續推動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價格機制。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二十四)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利用政府專項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清潔生產、廢物集中處理、資源循環利用。做好資源稅征收工作。
(二十五)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投融資體系,加大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拓展綠色融資渠道。支持政府投資基金布局綠色低碳領域,鼓勵通過市場化手段設立廣東省綠色低碳發展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共同市場,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綠色金融標準趨同,強化與國際標準銜接。充分發揮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等平臺功能,搭建環境權益與金融服務平臺。高質量建設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發展碳期貨產品。支持深圳建設國家氣候投融資促進中心,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展綠色債券。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二十六)完善綠色標準、綠色認證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開展綠色標準體系建設,推動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研制與實施,推動研制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標準。落實國家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培育一批專業綠色認證機構。加強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等領域統計監測,健全高耗能行業和領域能耗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碳排放監測智慧云平臺,強化統計信息共享。
(二十七)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推進用水權、用能權、排污權和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研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推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參與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聯合港澳開展碳標簽互認機制研究與應用示范。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市場交易、糾紛解決、配套服務等制度,做好綠色權屬交易與相關目標指標的對接協調。
八、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二十八)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將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及時總結好經驗好模式。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部署,編制年度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報告,重大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二十九)深化交流合作。加強標準、技術、人才、項目等方面的合作,強化同世界各國的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服務及基礎設施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資金連通、技術連通和市場連通。重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污染聯防聯控、清潔能源等方面的省際交流協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綠色技術創新、綠色金融標準互認和應用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三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手段,大力宣傳取得的成效,積極宣揚各地各部門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兩高”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營造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